预订电话: 07996888777(永不占线)
 
 
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

www.6888777.com  2006-8-23 13:42:49  作者:  来源:  查看/590


  第一条 为实施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现根据 《条例》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  第二条 《条例》第三条所称旅行社应当包括依据《条例》设立的, 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公司、旅游服务公司、旅行服务公司、 旅游咨询公司和其他同类性质的企业。

   第三条 旅行社业为许可经营行业。经营旅游业务,应当报经有权 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领取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可证》(下以简称许可证),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。 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许可证的,不得从 事旅游业务。

  第四条 《条例》第二条规定的“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设立的常驻机构”是指经由国家旅游局审批,外国旅行社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旅游办事机构。该办事机构 只能从事旅游咨询、联络、宣传等非经营性活动,不得经营 招徕、接待等旅游业务,包括不得从事订房、订餐和订交通 客票等经营性业务。

  第五条 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:
   (一)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、华侨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 归国及回内地旅游,为其安排交通、游览、住宿、饮食、 购物、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;
   (二)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,为其安排交通、游览、住 宿、饮食、购物、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;
   (三)经国家旅游局批准,招徕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 民到外国和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旅游,为其安排领队 及委托服务;
   (四)经国家旅游局批准,招徕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 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,为其安排 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;
   (五)经批准,接受旅游者委托,为旅游者代办入境、出境及 签证手续;
   (六)为旅游者代购、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、提供行李服务;
   (七)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。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,任何旅行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。

  第六条 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:
  (一)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,为其安排交通、游览、住 宿、饮食、购物、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;
  (二)为我国旅游者代购、代订国内交通客票、提供行李服务;
  (三)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。

  第七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的原则,对 旅行社进行监督和管理:
   (一)国家旅游局及国家旅游局授权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中央一级单位设立的国际旅行 社、全国性旅行社集团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;
   (二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省、自 治区、直辖市一级单位在省会城市设立的国际旅行社;
   (三)其他旅行社由所在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。

  第八条 国际旅行社申请办理旅游签证,应当按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规定的具体办法办理。 第九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标准对旅行社实行资质等级评定 制度,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。

第二章----旅行社的设立条件

   第十条 设立旅行社,应当按照《条例》的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 金(以下简称质量保证金)。 交纳质量保证金,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十一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,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:  
   (一)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《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》的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;
   (二)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《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》的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三名;
   (三)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。

  第十二条 设立国内旅行社,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:
   (一)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《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》的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;
   (二)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《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》的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一名;
   (三)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。

  第十三条 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,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。

  第十四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,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工农业场所和经营设施;
   (一)足够的营业用房;
   (二)传真机、直线电话、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;
   (三)业务用汽车等。

  第十五条 设立国内旅行社,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工农业场所和经营设施:
   (一)足够的营业用房;
   (二)传真机、直线电话、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。

  第十六<

 


免责声明:
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,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
 
 

本月重点推荐线路:萍乡顺达旅行社10月22日直达昆明大理丽江黄果树九天专列1880元10月30日第二十趟直达北京专列特价1080元,北京爸妈之旅品牌专列1180元,桂林每周五499元 其他咨询顺达旅行社咨询电话:07996888777(永不占线) 版权所有:江西省萍乡市顺达旅行社
联系电话:0799-6888777(永不占线)
联系地址:江西萍乡市跃南路35号 邮编:337000
桂ICP备06009377号  技术支持:建站中国 自助网站链接,提高PR值